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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资源保护宣传

1999-06-25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中共中央宣传部、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与国土资源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,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加强资源保护宣传。

通知指出,人口众多、资源相对不足是我国的基本国情,也是制约我国经济、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。我国整体资源形势相当严峻:土地资源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,而且质量不高,耕地后备资源不足,城乡用地粗放。矿产资源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稍多,支柱性矿产后备储量不足,大型特大型矿床、富矿、单一矿少,乱采滥挖严重,资源利用率低。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,紧缺情况极为严重。

通知说,党中央、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资源问题。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指出:“必须切实保护资源和环境,不仅要安排好当前的发展,还要为子孙后代着想,绝不能吃祖宗饭,断子孙路。”十五大报告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也都强调了资源保护和加强土地管理。

通知特别强调,控制人口增长、保护自然资源、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我国的三大基本国策。在搞好计划生育、环境保护宣传的同时,亟需加强资源保护的宣传。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宣传部门高度重视资源宣传工作。明确在资源管理上的重大责任,切实做到责任到位、措施到位、投入到位。在制定本地区年度宣传要点时,要把国土资源宣传放在重要位置,采取切实措施抓紧抓好。

通知同时要求各新闻宣传、文化教育部门积极配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搞好资源宣传。要对国土资源管理的先进典型予以推广,对违法批地、占地等行为坚决曝光,搞好国土资源优秀人物的宣传。要组织记者深入国土资源一线采访,写出有血有肉的报道。要动员社会力量,大力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及资源保护取得的成效,特别要开展普法活动。

通知还要求各级新闻单位确保一定的资源宣传版面和时段,采取灵活多样、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资源宣传。特别在每年“世界地球日”、“全国土地日”等与资源相关的纪念日,要进行有力度的集中报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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